I. 故障管理
(1) 故障处理基本原则
迅速限制故障的发展,消除根源,消除对人员、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威胁。
调整并恢复正常的电网运行方式。如果电网分裂,应迅速恢复同步。
保持健康设备的运行,确保对重要用户、厂用电负荷和变电站辅助电源的连续供电。
尽快恢复停电用户的供电。
(2) 故障处理程序
运维(O&M)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初步检查和判断,并将天气情况、监控信息和保护继电器动作简要报告给调度控制人员。
如果现场正在进行工作,通知人员停止工作并保护现场;确定工作是否与故障有关。
当变电站辅助电源丢失或系统失去中性点接地时,根据调度指令改变运行方式并调整继电保护设置。
详细检查保护继电器和自动安全装置信号,包括故障相、故障位置等故障数据。复位信号,全面分析故障性质、位置和停电范围,然后检查保护区内的设备。将结果报告给调度和上级管理部门。
确定故障设备后,按照调度指令隔离故障点并恢复未受影响设备的供电。
(3) 故障报告要求
即时报告:
当系统发生故障时,相关运维单位应立即向相应的调度中心报告:
故障发生时间;
故障后变电站一次设备状态的变化;
是否有任何设备参数(电压、电流、功率)超出限值,以及是否有任何设备需要紧急控制;
天气条件和其他直接观察到的现象。
有人值守变电站:
5分钟内:报告保护继电器和自动安全(简称“安全控制”)装置的动作、故障类型、断路器跳闸及重合闸操作状态。
15分钟内:对一次和二次设备进行初步检查,确认保护和安全控制装置是否正确动作,并确定是否可以进行试送电。
30分钟内:报告所有保护继电器动作、故障定位结果,并按调度要求传输事件记录、故障录波、故障报告和现场照片。
无人值守变电站:
10分钟内(监控中心):报告保护继电器和安全控制动作、故障类型、断路器跳闸和重合闸状态,并通知运维人员前往现场。
20分钟内(监控中心):报告所有保护继电器动作和故障定位结果;确认所有保护和安全控制装置是否正确动作;根据条件确定是否可以远程试送电。
运维人员到达现场后20分钟内:对一次和二次设备进行初步检查。如果故障设备仍然无法使用,现场人员应确认试送电可行性,补充报告所有保护动作和故障定位,并按要求传输事件记录、故障录波、故障报告和现场照片。
注:不同调度机构的报告时间要求可能略有不同;请遵循负责调度中心的具体要求。
II. 缺陷管理
(1) 缺陷分类
危急缺陷
直接威胁安全运行,必须立即处理,否则随时可能导致设备损坏、人身伤害、大面积停电或火灾。
严重缺陷
对人员或设备构成严重威胁,可以暂时继续运行但必须尽快处理。
一般缺陷
不属于危急或严重的所有其他缺陷—通常影响较小,对安全运行影响有限。
(2) 缺陷识别、记录和报告
由维护或测试人员发现的缺陷应立即通报给运维人员。
发现后,运维团队应根据既定标准对缺陷进行分类,并及时启动缺陷管理流程。
在PMS(生产管理系统)中登记缺陷时,必须严格遵循缺陷标准库和实际现场情况,包括:主要设备、部件、部件类型、缺陷位置、描述和分类依据。
对于不在标准库中的缺陷,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,并明确记录缺陷细节。
对于难以明确分类的缺陷,应由上级单位组织审查以确定分类。
可能影响一次/二次设备运行方式或集中监控的危急或严重缺陷,应报告给相应的调度人员。在解决之前,运维人员应增加巡检频率。
(3) 缺陷处理
缺陷处理时限:
危急缺陷:24小时内解决;
严重缺陷:1个月内解决;
需要停运的一般缺陷:在一个检修周期内解决;
不需要停运的一般缺陷:原则上3个月内解决。
发现危急缺陷时,应立即通知调度人员采取紧急措施。
在危急或严重缺陷解决之前,运维单位应根据缺陷情况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响应计划。
对于影响遥控操作的缺陷,应迅速处理。处理前后均需通知调度中心并记录。必要时可与调度中心协调进行遥控测试。
(4) 缺陷解决验证(验收)
缺陷处理后,运维人员应进行现场验证,确认缺陷已消除。
验收成功后,维修人员在PMS中记录处理详情后,运维人员应在PMS中输入验收意见,完成闭环管理过程。